原系統識別號: epli2021-np-01772
標題: 宜在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權
報紙名稱: 聯合報
其他題名: 憲改法制分組多數委員認為 統一之前因應國家重大事件之處理 在「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」廢止後,總統與行政、立法兩院的關係,原則上依憲法本文之規定。
資料格式: 報紙
作者: 黃玉振
關鍵詞: 憲改法制分組 憲法增修條文 緊急命令權 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兩院關係 國家統一 中央政府體制 雙重行政首長制 混合制
語言: 中文
出版地: 臺灣
報導地: 台北
出版年(西元): 1990-12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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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格式: pdf
補充說明: 提供者:黃煌雄;資料類別:第一類憲政改革/七、國民黨第一階段修憲/(八)憲政改革策劃小組(1990年十二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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