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系統識別號: | epli2021-np-017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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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| 宜在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權 |
報紙名稱: | 聯合報 |
其他題名: | 憲改法制分組多數委員認為 統一之前因應國家重大事件之處理 在「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」廢止後,總統與行政、立法兩院的關係,原則上依憲法本文之規定。 |
資料格式: | 報紙 |
作者: | 黃玉振 |
關鍵詞: | 憲改法制分組 、 憲法增修條文 、 緊急命令權 、 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、 兩院關係 、 國家統一 、 中央政府體制 、 雙重行政首長制 、 混合制 |
語言: | 中文 |
出版地: | 臺灣 |
報導地: | 台北 |
出版年(西元): | 1990-12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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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格式: | |
補充說明: | 提供者:黃煌雄;資料類別:第一類憲政改革/七、國民黨第一階段修憲/(八)憲政改革策劃小組(1990年十二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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