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系統識別號: | epli2021-np-014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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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| 憲改小組決議修憲方式名為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」 |
報紙名稱: | 民衆日報 |
其他題名: | 並在前言表明,此條文於國家統一之前「適用」,列於本文之後,這項決議也將儘速交中常會通過。 |
資料格式: | 報紙 |
作者: | 不詳 |
關鍵詞: | 修憲 、 憲改 、 憲法 、 增修 、 條文 、 李元簇 、 法制 、 祝基瀅 |
語言: | 中文 |
出版地: | 臺灣 |
報導地: | 台北 |
出版年(西元): | 1990-09-27 |
版本: | 2版 |
全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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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格式: | |
補充說明: | 提供者:黃煌雄;資料類別:第一類憲政改革/七、國民黨第一階段修憲/(三)憲政改革策劃小組(1990年九月~十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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