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系統識別號: |
epli2021-np-018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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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|
終止戡亂之後警總為中央常設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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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紙名稱: |
民衆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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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題名: |
職掌項目 刪除戒嚴
授權政院修改組織 確立其名稱與法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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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格式: |
報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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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
不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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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|
憲改
、
動勘
、
動員戡亂時期
、
警總
、
戒嚴
、
警備總部
、
祝基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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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: |
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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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地: |
臺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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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地: |
台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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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年(西元): |
1990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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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: |
2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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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: |
全文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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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格式: |
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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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說明: |
提供者:黃煌雄;資料類別:第一類憲政改革/七、國民黨第一階段修憲/(九)憲政改革策劃小組(1990年十二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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