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系統識別號: |
epli2021-np-029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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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|
新科國代建言:監察、司法、考試院長任命應由國大行使同意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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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紙名稱: |
自立早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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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題名: |
國民黨擧行二屆國代修憲座談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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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格式: |
報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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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|
羅碧霞
、
張明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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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 |
國民黨
、
修憲
、
市議員
、
大法官
、
監察院
、
司法院
、
考試院
、
國民大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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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: |
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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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地: |
臺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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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地: |
中興新村,台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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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年(西元): |
1992-01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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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: |
全文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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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格式: |
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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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說明: |
提供者:黃煌雄;資料類別:第一類憲政改革/八、國民黨第二階段修憲/(六)修憲策劃小組(1992年一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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