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原系統識別號: | epli2021-np-0518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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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標題: | 李登輝作證 當場打草稿 條列四要點 |
| 報紙名稱: | 聯合報 |
| 其他題名: | 李登輝:未授權設秘書長專戶 橘營要證明「李登輝知情」 兩年半不查 大選前才辦 宋:冷飯熱炒踐踏司法 |
| 資料格式: | 報紙 |
| 作者: | 高年億 、 林新輝 、 陳志平 、 林敬殷 、 林河名 、 蕭白雪 |
| 關鍵詞: | 李登輝 、 興票案 、 蔣方良 、 宋楚瑜 、 執政黨 、 劉文雄 、 政治利益 、 國安密帳 、 證據 |
| 語言: | 中文 |
| 出版地: | 臺灣 |
| 報導地: | 台北 |
| 出版年(西元): | 2003-10-23 |
| 全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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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檔案格式: | |
| 補充說明: | 提供者:黃煌雄;資料類別:第三類黨產案/一、黨產案剪報/(十)2003年度(7月至12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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